为什么最多只能携带14支球杆?

就像很多人经常问为什么高尔夫球场是十八洞一样,也有人会问为什么规则规定球员在打球时携带的球杆数量不能超过14支?

这故事要从七十多年前说起: 1934年美国业余锦标赛在马萨诸塞州举行,一个选手居然带着29支球杆参加比赛,当时负责这一赛事的美国高尔夫球协会执行委员哈洛德-皮尔斯看着球童背着沉重的球杆袋艰难地走向第一洞发球区时,简直怒不可遏,他握着拳头发出誓言:“我一定要制止这种行为!”

后来成为美国高尔夫球协会会长的皮尔斯的愿望实现了。

1936年夏天,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俱乐部规则委员会主席罗伯特-哈里斯与当时的美国高协会长约翰-杰克逊会谈,哈里斯第一次提出了将球杆的数量的上限限制在14支的建议,之后他又在当年11月向高尔夫球规则委员会提出动议,但是他的建议直到1939年才被R & A采纳。

1938年,美国高尔夫球协会关于14支球杆的限度的规则生效。

最初,巡回赛选手们试图和美国高协讨价还价,希望将数量增加到16支,最后他们失败了。

回到最初的问题,“为什么是14支呢?为什么不是12支,也不是15支呢?”事实上在确定这件事时,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依据,哈里斯在他的书中曾经提到:“没有什么因为、所以,只是提出了14支的意见并就此进行了争论而已。”

哈里斯就此发表的另外的评论有些值得深思了:“现在看来,14支球杆显然还是太多了,这是与球童讨论后得出的结论,当球员为怎样打球思前想后的时候,打球的速度被放慢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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