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余的抛球

原作:小丫头@新浪博客

一名球员的球打到了球车道上,本来球车道补救是一个很常 见的案例,只要找到最近补救点,并且在一杆范围内抛球就好了。绝大多数球员基本是不会出错的。当时,这名球员理所当然的找到最近补救点,并且在测量了一杆 之后抛球,球落在了抛球范围内并且不靠近旗杆,但是凑巧的是,球静止之后,球员仍然要站在球车道上击打这个球。这种情况下,规则20-2c规定,球滚到并 静止在了仍然受到妨碍的位置上时,球员必须重新抛这个球,如果重新抛球之后,球再次滚到了需要重新抛球的位置,球员必须在重新抛球的点放置球,这就是所谓 的“两抛一放”。显然这名球员当时忘记了“两抛一放”这个原则,他看到自己的脚仍然站在球车道上,因此宣布要再次接受补救,并且根据球的停点找到了一个新 的最近补救点进行补救。没想到第二次补救之后,脚仍然站在球车道上,因此他又再次重复了上一个动作,找到新的最近补救点进行补救。终于,球静止在了他认为 正确的位置,并打了出去。之后,裁判找到球员并告知其要接受两杆的处罚,因为球员在错误的地方打了一个球。球员很不解,为什么这个球处于错误的地方呢?

这个答案很简单。规则要求球员应该重新抛这个球,因为球仍然受到球车道的妨碍,虽然球员重新选择了最近补救点进行补救,但是这时只要把球抛在正确的范围之 内,即抛的球接触球场的点位于第一次测量的一杆范围之内,滚动范围不超过两杆,不更靠近旗杆,并且脱离球车道的妨碍,那么这个球就算抛在了正确的地点。但 是在上面的案例中,第二次抛得球仍然受到球车道的妨碍,这个时候正确的处理方法,是在重新抛球的地点放置球,可是球员并没有这么做,他第三次进行了抛球, 球停在了其他的位置,并不是应该放置球的位置。显然,他违反了规则20-7,在错误的地方打球。因此要被罚两杆。

这时有些球友就会提出疑问,在错误的地方打球不是应该纠正错误么,为什么裁判只是罚了球员两杆,并没有叫他纠正错误呢?这是因为,只有构成严重犯规的时候 才会纠正错误。比如,球员开球进了树林,找了五分钟找不到球,规则要求这时候球员必须回去原位再打一个球,但是球员却在大概丢球的地方抛了一个球并打了出 去,显然球员在错误的地方打球了,并且因此占了很大的便宜。这就属于严重犯规,必须纠正错误,回去梯台再打一个,并加罚两杆的罚杆。如果没有纠正错误,那 么就要被取消资格了,后果是很严重的。

在上述案例中,最后球的停点和球应该位于的正确的地点其实相差无几,因此球员并没有占到很大的便宜,也就不构成严重犯规了。不过相信这个球员以后不会在自作聪明随意抛球了,多余的抛球有时候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罚杆,那就太不值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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